通用航空乱象多,守住“红线”才能发展

       近年来,我国通用航空业发展迅速,截至2015年底,通用机场超过300个,通用航空企业281家,在册通用航空器1874架,2015年飞行量达73.2万小时。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式将通用航空定义为国家战略新兴产业,从总体要求、培育通用航空市场、加快通用机场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扩大低空空域开放、强化全程安全监管、保障措施等个方面出台了详细、具体的政策、措施和要求。此后,通用航空发展进入快车道,越来越多的资本参与到了通用航空建设和发展中,通用航空的规模迅速壮大,越来越多地进入人们的视野。

       与此同时,在政府和监管部门“放、管、服”加持下,通航大发展的同时,通用航空产业发展中也不同程度地出现一些违规违章事件。下面就列举一些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例,供大家一起学习。

       一、违规“黑飞”,伪造手续

       “黑飞”现象屡禁不止,在低空飞行和无人机飞行中也是经常出现的违规现象,受社会关注度也比较高。有些通航企业或个人,不懂法,甚至因为“怕麻烦”而知法犯法,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甚至资质不全的情况下,私自飞行,严重影响了空防安全,甚至威胁到了机场正常航班的起降。下面的这个案例,就犯罪嫌疑人就存在“黑飞”和伪造手续两项违法行为,最终被刑事拘留。

       2020年11月28日上午,阜阳一男子因涉嫌伪造部队公文被阜阳市公安局颍东分局刑事拘留。2020年5月1日,阜阳某广告公司职员李某在无任何飞行手续的情况,违规驾驶滑翔机在阜阳市颍东区岳家湖上空进行野外广告飞行,当场被阜阳市颍东区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制止。5月6日,李某向阜阳市颍东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提供了某部队参谋部航空气象处的审批函复印件申请进行野外广告飞行。颍东城市管理执法局工作人员发现李某提供的材料中可能系伪造,于是向颍东分局巡逻防暴大队报警。11月18日,颍东分局巡逻防暴大队收到该部队参谋部航管气象处回函,证实5月6日李某向阜阳市颍东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提供的审批函复印件系伪造。经查,李某一直从事动力伞广告飞行宣传工作,持有飞行证。5月1日,李某的飞行活动审批手续还没有通过,其心存侥幸,就用手机软件伪造了某部队参谋部航空气象处审批函,自认为做得“天衣无缝”,没想到还是被执法人员识破了。

       近年来,国家政府和军事监管部门联合加强了对“黑飞”的查处和惩治力度,同时,深挖“放管服”,不断简化申报和审批流程,通用航空飞行的申报和审批流程越来越简化。通航企业和个人绝不能以身试法、存在侥幸心理 ,只有守规运行,通航企业才能更好更健康地得以运行和发展。

      二、私建机场,毁坏林木

        通用机场作为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最重要的基础设施,其规划建设被放在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的重要位置。通用机场建设需要综合考虑人口、土地、空域资源、交通运输、产业基础等条件,立足市场需求和发展实际,因地制宜地推进。其审批有极其严格的流程,需要征得民航地区管理局、战区空军(空域管理部门)同意,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民航局和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空军。任何未经审批的建设,都属于违反法律的行为。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并当庭宣判。长沙男子吴某毁坏自家房屋旁的山林,建了一条140米长的“私人跑道”,法院依法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2017年初,被告人吴某出于“健身和为朋友试飞滑翔伞”的目的,萌生在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华村某山上修建跑道的念头,之后便与当地村民组签署租地协议。在未经国土、规划、林业等主管部门审批同意且未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的情况下,吴某擅自对该山进行清表推平,并于当年9月对清表平整的土地部分进行硬化。经长沙市林业局等部门鉴定,吴某毁坏并占用的林地总面积为0.4722公顷(7.08亩),毁坏林地的森林类别为市级生态公益林,林种为特种用途林中的风景林,林地保护等级为四级,邻近岳麓山风景名胜区,建成的主跑道长140米、宽8米。岳麓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严重毁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根据本案犯罪的事实、性质、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吴某具有的认罪认罚、多次对占用林地复绿等情节,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该案例中犯罪嫌疑人未经审批私建机场,同时还存在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等犯罪行为,最终受到了应有的制裁。

       三、违规飞行,危及他人

       通航飞行与我们地面驾驶类似,同样需要遵守法律法规的约束和要求,否则会造成影响飞行安全、危及他人安全甚至造成飞行或地面事故。

       2020 年 8 月 11日,民航北京监管局收到匿名举报视频,其拍摄视角来自飞机驾驶舱内左座驾驶员位置,视频中显示一架左机翼上表面喷涂为精功通航、注册号为 B-9771
的飞机在相邻间隔几十米的两座大桥中间、与桥面同高度飞行。经监管部门调查,执行该次飞行教学任务的飞行人员违反了民航法第91部“任何人员在操作航空器时不得粗心大意和盲目蛮干,以免危及他人的生命或财产安全”和“在人口稠密区以外地区的上空,航空器不得低于离地高度150米(500英尺)。但是,在开阔水面或人员稀少区的上空不受上述限制,在这些情况下,航空器不得接近任何人员、船舶、车辆或建筑物至150米(500英尺)以内”的规定。按照《民航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办法》,执行该次飞行任务的飞行教员和通航企业将面临以下处罚:暂扣飞行教员商用驾驶员执照6个月并处以人民币一千元罚款;对于违规单位精功通航处以人民币一万元罚款。

      疑似精功通航教员在飞行教学中违规超低空飞行

     事实证明,法律法规是通用航空产业能发展壮大的保障,通航企业只有学法、懂法、守法才能更加健康地生存和发展。任何鼠目寸光的违法行为,都将会受到法律规章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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